2025年7月15日 点击人次: 258
来源: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(ID:rsbzwwx)
你是否遇到过这种情况?
提醒大家
一定要提高警惕
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
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》
等相关规定
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,
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财物,
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相关服务
不得牟取不正当利益。
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 求职者求职心切巧立名目 比如以统一着装为名,收取服装费; 以转正为名,收取转正费、风险保证金; 还有收取车辆安全保证金、耗材费等。 求职者为了顺利入职 而选择缴费 个人财物遭受损失 提醒广大求职者 对于将先交费作为条件的招聘 或入职前收取保证金、办证费、 服装费、资料费等 都需要谨慎对待 核实有无收费的法律依据 如交费: 一定要求出具正规发票并加盖单位公章, 为可能发生的纠纷维权保留证据。 入职体检通常是要求的 求职者可自行到 二甲以上医院进行 正规单位不会代收体检费用!如就业权益受到侵害, 请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反映。 如遇求职诈骗或个人财物、人身安全受到侵害, 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。